- 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者主體責任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 2022-1-26 點擊次數(shù):1469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者主體責任的通知發(fā)布日期:2022-01-25 15:55 瀏覽次數(shù):868次各提名單位、專家:
根據(jù)《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省政府令388號)等規(guī)定,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壓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者主體責任,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者包括提名專家和提名單位。提名者要按照“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根據(jù)《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規(guī)則》規(guī)定的提名標準和程序,加強對獎項類別、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誠信等前置審核,根據(jù)成果質量、績效、貢獻進行評估論證并擇優(yōu)遴選,研究確定提名對象及獎項類別、等級建議,并在后續(xù)評審、異議(信訪)處理等程序中履行相關責任。
(一)提名單位要求。提名單位要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提名制度、機制和流程,在本學科、本行業(yè)、本地區(qū)、本部門范圍內進行提名,落實前置審核、論證遴選、提名公示、研究決定等程序要求,形成提名意見,在《提名單位意見》(附件1)中作出相應承諾,并將提名函及有關材料(附件2)上傳到提名系統(tǒng)。
(二)提名專家要求。提名專家應當在其熟悉的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發(fā)揮專業(yè)水平能力,對被提名者的提名材料、成果水平等進行評估,形成提名意見,并在《提名專家意見》(附件1)中作出相應承諾。
二、提名紀律
省科技廳將對提名者的提名材料質量、提名成果獲獎情況、提名獎項類別符合情況、履行科研誠信責任等相關情況開展跟蹤評估,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視情予以公布。對提名者沒有盡到審慎審查責任或者以不正當方式協(xié)助被提名者謀取科學技術獎勵的,將按照《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給予通報批評,并暫�;蛘呷∠涮崦Y格等處理。
聯(lián)系人:省科技廳成果處 胡勝鏈,0571-87054055
附件:1.
提名單位(專家)意見.docx
附件:2.
關于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提名函(模板).docx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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