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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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文號:浙經信人事〔2021〕120號
印發(fā)時間:2021-08-02 瀏覽次數:61各市經信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號)和我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1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4個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一)專業(yè)范圍: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4個專業(yè),評審專業(yè)范圍詳見附件1。
(二)申報對象:本省企事業(yè)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中,現職從事工程技術、工程技術管理工作,且滿足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在浙的部屬企事業(yè)單位經其主管部門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報。
二、申報評審時間
2021年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進行,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9日,用人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8日,下級評委會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0日。請在截止時間之前上傳和報送有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等專業(yè)評審按照《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fā)〔2020〕47號)及《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可登陸以下網址查詢(http://jxjy.jxt.zj.gov.cn/iext/zg/webfront/BulletinFrontController/detail.do?url=/zgProject/policy&zgbid=12)。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等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0〕23號)享受相關政策優(yōu)惠。
(三)關于外語和計算機能力。外語和計算機能力不作為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必備條件。
(四)繼續(xù)教育要求。根據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繼續(xù)教育學習情況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申報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xù)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yè)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yè)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紤]到疫情影響,今年參加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供(或認可)的網絡課件學習,按照課件標定的學時數進行認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記36學時的限制,其他繼續(xù)教育途徑學時認定辦法仍按照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執(zhí)行。所在地市人社部門已搭建學時登記平臺的,申報人員在當地學時登記平臺登記;省屬單位申報人員或所在地市尚未搭建學時登記平臺的,可在“浙江省工業(yè)和信息化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記,申報時需上傳繼續(xù)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出具的年度學時證明。
四、申報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員通過全省統一的“浙江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http://zcps.rlsbt.zj.gov.cn)在線申報(用戶操作手冊可在網站首頁下載)。申報對象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任職時間、專業(yè)工作年限均計算至2021年12月31日。相關材料需在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委會辦公室在評審前,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在省經信廳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二)網上申報按個人申報、單位審核、逐級報送的原則逐級審核評審推薦。市、縣申報材料由市經信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省直單位申報材料需經省主管部門審核,經各中評委推薦后,根據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報送至省經信廳。無主管部門的企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可通過其人事代理機構,經市經信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中評委推薦后,根據專業(yè)對口原則報送至省經信廳。主管部門完成審核后,由個人從職稱評審管理系統中導出《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紙質版本一式三份送至受理點。
(三)申報人員用政務服務網個人賬號登錄后,需先在系統上完善個人業(yè)績檔案。用人單位(法人賬號初次登錄需先提交授權委托證明)要認真審核業(yè)績檔案,確保信息無誤。
(四)在業(yè)績檔案信息齊全的前提下,社保繳納證明、2001年以后的學歷學位、照片、論文等信息可在系統中自動提取。2001年以前畢業(yè)及不能自動提取學歷學位信息的,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yè)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如近三年內有在外省繳納社;驘o法提取社保繳納信息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五)申報材料應當真實、規(guī)范、完整。申報人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人需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六)評審結束后,省經信廳、省人力社保廳聯合公布評審結果,并發(fā)放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高校委托評審人員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關于深化高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的意見》(浙教高科〔2014〕28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高校在空缺崗位內擇優(yōu)推薦,評審通過人員由高評委出具證明,不發(fā)文公布資格,不頒發(fā)資格證書,由其所在院校自主聘任。
(七)事業(yè)單位實行評聘結合。全省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各事業(yè)單位應根據核定崗位結構比例內的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擬聘崗位數及崗位任職條件。專業(yè)技術人員根據評價標準和具體崗位任職條件,向單位申報競聘,并作出競聘履職承諾。單位要結合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競聘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履職承諾,經集體研究,由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yōu)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申報人員需提供《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五、法律責任
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fā)〔2020〕47號)規(guī)定,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或省經信廳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職稱評審材料提交、審核、繳費、電子證書下載等業(yè)務均在“浙江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中辦理。個人業(yè)績檔案維護工作將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每年及時維護有關信息。
(二)申報人員在用人單位審核完成、地市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照系統提示完成評審推薦費用在線支付。
聯系電話:石潤潤 0571-88228292、黃犇 0571-88228291。
附件:1.各高評委評審專業(yè)范圍
2.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填報要求
3.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
4.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各高評委評審專業(yè)范圍
評委會
評審對象
從事專業(yè)
浙江省能源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電力工程技術人員
電氣系統及其自動化、輸配電及用電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水能與動力工程、控制工程、電廠化學等
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人員
油氣儲運、城市燃氣、能源化工、煤化工等
能源工程技術人員
能源安全技術與管理、能源工程管理、能源機械工程、能源環(huán)境工程、新能源、節(jié)能與儲能等
浙江省輕紡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食品工程技術人員
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煙草制品等
輕工工程技術人員
制漿造紙工程、皮革化學、日用化工、塑料加工,包裝工程,木材加工制品、家具制造、家用電力器具,非電力家用器具、照明器具,文教、工藝美術和體育娛樂用品制造, 造紙技術、印刷技術、電池等
紡織服裝工程技術人員
紡織工程、染整工程、化學纖維、絲綢工程、針織工程、紡織化纖等
浙江省材料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材料工程技術人員
材料工程(產品與技術開發(fā))
材料工程(產品生產與檢測)
材料工程(技術推廣與服務)
浙江省石化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化工工程技術人員
有機化工,無機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化工,材料化工,化學制藥,化學工程技術,腐蝕與防腐工程,制冷低溫工程,化學熱力工程,化工建設管理、化學工程設計,化工技術研發(fā),化工建設管理,化工情報信息及知識產權、化學分析、化工分析,化工質量管理與標準化,化工產業(yè)規(guī)劃,化工環(huán)保技術與管理,化工安全技術與管理等
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人員
石化工藝技術、石化應用開發(fā)及工程設計、石化理化檢驗和質量管理、石化標準化、石油煉制等
附件2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填報要求
2021年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實行網上申報,除《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外,其他所有材料均在“浙江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中填報。填報要求如下:
1.《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含“浙江省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臺”字樣水印,一式三份,系統導出紙質報送)。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系統填報)。
3.申報材料公示確認表(系統填報)。
4.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系統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畢業(yè)的,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及畢業(yè)生登記表。2001年以后畢業(yè)但不能自動提取學歷學位信息的,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系統自動提取或系統填報)。
5.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榮譽證書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需提供本人系主要貢獻者依據(業(yè)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
6.近3年《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系統填報,如系統無法自動提取或提取不全,需手動上傳至工作經歷佐證材料處)。
7.從事工程技術、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業(yè)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
8.繼續(xù)教育學時證明(在“浙江省工業(yè)和信息化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或地市平臺登記,系統上傳年度學時登記卡)。
9.提交的工作業(yè)績、專業(yè)學術成果等均應為任現職后或近五年取得,并與申報專業(yè)相關聯;論文證明材料需包含期刊或著作的封面、刊號、目錄及所寫文章;項目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立項書、驗收報告等,需包含證明材料封面頁、項目金額頁、主要參與人員名單及負責的項目工作內容,以及證明材料蓋章頁(業(yè)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取)。
10.近三年來年度考核材料(業(yè)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取)。
11.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需上傳《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力社保部門填寫意見并蓋章(系統填報)。
12.破格晉升人員需填寫上傳《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市、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需填寫審核意見及說明符合哪幾條破格條件,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系統填報);
13.從事現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系統填報)。
附件3
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
行政職務
專業(yè)工作年限
何年何校
何 專 業(yè)
畢 業(yè)
現聘任專業(yè)
技術職務
聘任時間
破格推薦何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簡 歷
破格推薦理由
所在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市(廳、局、總公司)人事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 情況
單位名稱(蓋章)
編制數
專業(yè)技術崗位總數
崗位情況
等級
正高級
副高級
中級
初級及未定級
總數
核準比例
—
核準人數
實聘人數
空缺情況
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競聘結果
2021年我單位共推出 個正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 個副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 個中(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經考核競聘,確定聘任的在編人員中 人已具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直接辦理聘任手續(xù), 人目前不具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同意推薦參加評審,并承諾在取得職務任職資格后,按規(guī)定及時聘任。擬聘任人員中不具有相應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名單如下: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現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聘任專業(yè)
技術職級
聘任
時間
在聘崗位
等級
推薦申報
職稱
主管部門或人
力社保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注:該表格為事業(yè)單位推薦在編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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